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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固定电话业务协议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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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固定电话业务协议书 篇1

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城市固定电话业务协议书(精选3篇)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满足甲方对通信业务的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固定电话接入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之原则,就此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费用

1.1乙方负责为甲方在地点,提供安装门固定电话接入业务,每门工料费标准价元(大写:),现优惠至元(大写:),每门收取手续费元(大写:),标准月租费为元/门(大写:),现优惠至元/门(大写:),设定最低消费元/门/月(大写:)。通话费按。

1.2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手机业务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甲方靓号,甲方承诺所有固话账户每月保底消费元(大写:)。

1.3固定电话业务于每月1日至15日期间装通的,在第一个计费月度收一个月的业务使用费用,于每月16日至30日期间装通的,在第一个计费月度收半个月的业务使用费。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申请办理业务时提供的客户资料应当真实、有效、无误,如原先提供的资料有所变更或变更付费方式、移址、过户等,应告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甲方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2.1.2正确使用电话业务,妥善保管和使用终端设备,因使用不当或者被他人盗用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1.3应于每月日至日期间足额交纳上一计费月度(上月1日到月底)的通信费用。

2.1.4对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实施的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应予配合。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按照公布的服务承诺及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2.2依据现行有关电信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开通和使用业务费用,如遇资费标准调整,则按新资费标准收取。

2.2.3如果甲方有本协议第三条所列违约情形,且情节严重,显示其信用不佳的,则乙方可以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其尚在使用的电信业务,并可以拒绝甲方提出的其他业务需求。

2.2.4乙方出于技术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实施的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将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正常通信服务的,应按规定时限以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方式提前予以通告

第三条协议的中止与解除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暂停直至终止提供接入服务,解除协议:

3.1办理业务时故意提供虚假的用户资料的;

3.2超过协议约定的交费期限未交清通信费用及违约金的;

3.3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电信或信息服务业务;

3.4不论以何种方式擅自将线路转供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有偿租、售,无偿租、借、赠,转由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共用,或将线路设施抵押、质押及折股投资的);以及利用业务从事非法活动的。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4条款的约定,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计算方法为(基本月租费×中断服务的天数÷30天)。

4.2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交清通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所欠费用以‰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3本协议不得提前终止,如协议一方欲提前终止协议(甲方有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情形,乙方解除合同除外),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由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并补足事先已享受的根据年限计算的优惠额度与实际年限优惠额度的差额。

第五条业务通告因本协议所述有关内容变更等情形需提前天予以通告,乙方可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任意方式进行通告。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除生效判决/裁定另有规定,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七条其他条款

7.1合同各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任一方获知的商业秘密,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还是合同终止后,都负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授权,不得泄漏,违反本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7.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时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不再续签本协议,则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限为年。

7.4相关业务登记表、登记单及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签名: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城市固定电话业务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学院工会委员会

为加快新校区建设,学院拟发动全体教职员工筹集部分建设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经与经办银行协商,由学院工会代表全体参予放款业务的教职工与经办银行、学院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为了明确学院工会和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学院工会与个人签订受托办理委托放款业务协议。

本着相互信任、相互负责的精神,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放款的金额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其中:

5年期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协议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

7年期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协议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放款利息一年一结,不计复利,放款利息所得税按国家规定代扣代交,手续费由学院承担。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乙方代表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市商业银行黄台支行、山东轻工业学院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代表甲方将资金通过_________________市商业银行黄台支行一次性贷给山东轻工业学院。

专项用于长清新校区建设。

三、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放款后,有权获得规定的利息收入;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该项权利的实现。

四、委托放款期限内,国家存贷款利率若有变动,协议利率固定不变。

五、甲方委托乙方通过银行贷给山东轻工业学院的资金,在委托期限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均不能提前单方终止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计财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城市固定电话业务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委托方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             主营业务: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      开户行:    开户帐号: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  开户行:  开户帐号:      

根据《民法典》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信业务与联*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㈠、委托乙方代理联通*信业务方面

①、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

②、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㈡、业务合作方面

①、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②、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广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

③、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②、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负责代理合同规定的甲方业务,乙方因代办甲方业务,所涉及业务本身引起的话费争议等问题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④、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130GSM卡、寻呼机等相关的卡、号;

⑤、在办理寻呼业务时,乙方可从取BP机之日起 ---个月内调换其它机型,但调换的寻呼机必须备件齐全、没有磨损等其它情况。如遇价格变动,甲方退还乙方未售出的寻呼机差价款;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及提供各种业务单式,承担业务的主要宣传(含与乙方合作方面)、咨询及解释工作,免费承担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⑦、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⑧、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②、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③、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④、在代理甲方业务时,乙方需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服务水平,遇有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进行答复,在代办和代销过程中乙方仅负责因乙方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

⑤、乙方应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价格、资费标准办理相关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宣传、咨询、查询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业务检查;

⑥、认真做好各种卡的请领、登记、保管工作。按甲方要求定期将各类业务单册、收据存根、各类报表、用户资料按规定的期限分别送交甲方指定的部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双方在相关移交手续上签字区分责任段落,不签字视同甲方认可。及时足额划转代收的话费和服务费用,且按月向甲方填报代办业务情况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