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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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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 篇1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精选5篇)

2、甲方:平原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3、甲方负责在学校对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安全管理条例》。

4、乙方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乙方保证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乙方给学生租赁的任何车辆都是个人行为,乘车发生的任何事故都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教育学生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学生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学生在家或学校以外的任何场所因饮食不当而发生的呕吐中毒等均由乙方负责;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四)乙方教育学生不迟到,不早到(预备前半小时到校),因过早送学生到校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心校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平原小学

乙方:(签字)

20xx年二月十八日

学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 篇2

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绝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和乘坐校车学生家长共同商议,签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校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学生校车停放的安全场所,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协助组织学生乘坐指定车辆,每接送点安排1—2名责任强的学生任组长。

2、负责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并同驾驶人员、班主任学生签订道路安全责任书。

3、学校负责对校车情况的日检,督促校车营运公司对校车的审核,提供每个接送点学生上学、放学的准确时间。

家长职责:

1、负责对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车主了解孩子的乘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校方报告。

3、上学、放学时准时将孩子送、接到乘车点,并与校车跟车员办理交接手续和签名确认手续。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

校方: 家长:

学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会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特对我校全体教师明确以下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教师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三)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四)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五)教师在岗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六)班主任教师发现学生擅自离校,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的。

(七)教师无视学校规定,擅自在校外补课造成学生伤害的。

(八)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及课后十分钟,擅自离岗的。

(九)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中毒的教育,未尽到教育职责的。

(十)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擅自离岗,未尽管理职责的。

(十一)教师有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自尊心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其它方式,因教师自身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

甲方(教师):

乙方(学校):

学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 篇4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情系万家。夏季,气温炎热,中小学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加之降雨量剧增,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平频率增高。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须电话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随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包括(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滚石、防雷击)等。

十、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收存。

立状单位:仁怀市城北中学

履状人

学生(签字): 班级:

家长(签字):

20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 篇5

尊敬的家长同志:

安全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学生生命安全,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学校特将学生安全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与家长签订监管责任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为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要及时通知学校,以便学校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学校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急救常识,并进行安全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希望监护人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传染性疾病等教育。

5、教育学生不到黄河、蟒河、滨河公园、生态园、水库、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钓鱼,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6、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服从校方的依法管理。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禁止攀滑楼梯栏杆,禁止将头、手伸出窗户或楼梯栏杆外面。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下学,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学生不能请假的可由家长代请。如果学生不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上课,私自外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监护人负责。

8、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禁止学生骑机动车或者电动车上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否则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育学生上下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单独外出远行或者夜间在外留宿。

9、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要委托监护人看护好孩子。上述告知事项,请家长认真学习,如因监护人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而引发的学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谢谢合作!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