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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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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

一、德(20分)1.政治态度(5分)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和全园教职工大会。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精选18篇)

2.职业道德(5分)尊重幼儿,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发生。

3.履行职责(5分)(1)如实准确填写交接班手册。

(2)廉洁从教,不找家长办私事,不接收不当钱物。

(3)节约水电,不开长明灯、长流水。

4.遵纪守法(5分)(1)上主班不离岗、串班、写材料、看杂志、打手机或发短信,备课时间不上网聊天或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遵守教师仪表、文明职业要求规定。

(3)乱传话,造成同事之间矛盾者。

(4)不将幼儿园财物带出园。

二、能(30分)1.日常教学(10分)(1)按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及各项活动方案和各类表格。

(2)按时上交备课本,有反思。

(3)按时按要求完成教育笔记。

(4)及时填写并张贴月计划、周计划和作业栏。

(5)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教学。

(6)教学活动组织有序,层次清晰,重点突出,时间安排合理(7)教学活动幼儿参与率高,课堂气氛张弛有度,收放自如,注重学习习惯和兴趣的培养。(5分)(8)按计划开展区角活动,并有记录。

(9)在随堂听课中检查,如课堂教学有质量问题扣除相应分值。

(10)环境布置抽查内容不丰富或无新内容增加扣,幼儿参与率未达标扣。

2.教学研究(5分)(1)承担课题或教研活动,按时参加研讨、观摩课、有材料。

(2)参加园内观摩活动和培训学习。

(3)每月1次对幼儿进行个案观察,并进行个案记录。

(4)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

(5)外出参观学习有记录,有汇报、总结。(此项针对外出学习者)3.保育工作(10分)(1)晨间、离园热情接待幼儿和家长。

(2)按时开展户外活动。

(3)幼儿大、小便在身未及时清理处理。

(4)督促幼儿按时喝水,饭前便后洗手,帮幼儿整理衣物和梳头。

4.家长工作(5分)(1)按时召开家长会,进行家访;家长助教、家长开放活动有计划、有材料、有反馈。

(2)家园联系栏及时更换,按时张贴,内容适合家长阅读。

(3)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家长工作,并做好记录。

(4)家长满意度为90%。

(5)家联栏能及时更新。

三、勤(20分)1.出满勤,无病事假。(15分)2.无迟到早退。(5分)四、安全(30分)全月无安全事故发生。(30分)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2

1.正确使用标准用语,无论园内园外,时时刻刻仪表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不留披肩发,不留指甲,言谈举止要为幼儿及家长做榜样。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保护幼儿,一日生活,教师始终和幼儿在一起,确保幼儿安全。

3.每日晨检要求精心到位,必要时汇报园长。

4.根据天气变化、幼儿体质,提醒家长适当为孩子增减衣服;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5.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帮助。

6.保护室内、外设施,禁止教师家长乘坐幼儿娱乐设施。有情况立刻反映给园长。

7.上课或活动期间,教师不能接电话。

8.必须了解、掌握幼儿过敏的食物、药物及不良习惯。

9.孩子之间发生冲突或者身体受到伤害,教师应理智对待并妥善处理。

10. 有事想调班的,向园长请示一下便可。有特殊事请假的提前向园长请假。

11.教师有义务为本园做好宣传工作,争取超额完成定额任务,为家长、孩子和社会减轻负担,为文明社会、社会文明做出贡献。

12.教师积极接待家长,与家长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自己的身份。

13.幼儿两日不入园,积极打电话督促家长送孩子入园。当天没有来园要知道原由。

14.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建立良好家园关系,杜绝不正常的家园来往,树立幼儿园及教师的良好形象。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3

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 保底工资1200元。

一、 业务教学

1、 每月案头材料按时完成,分成等次一、二、三等,一等50

元、二等30元、三等10元,完不成并扣50元

2、 班主任费每月50元。

3、 每月对教师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分数在98分为一等奖

金50元,96分为二等奖金30元,94分为三等奖金为10元,低于94分不拿奖金并在基本工资中扣50元。

二、 教师浮动工资

1、班主任20元/人,副班18元/人。

2、不管孩子多少,根据孩子出勤数来定奖金,出勤满20天另加奖金50元,满15天奖金30元,满10天奖20元(以上计算按平均数)。如出现孩子半月不出勤,是老师导致原因每人次扣50元。

三、 安全卫生奖

1、 安全50元,如本月出现安全事故需要缝合,扣除全部,医

疗费自己承担。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20元。如是教师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扣除安全费并扣本月工资50-70%。

2、 卫生50元,卫生一次不达标扣10元,以此类推,如本月

扣成负数在其它扣除相应金额。

四、 全勤奖

1、 全勤50元。扣全勤奖50元,请假一天扣当天工资,以此

类推。

2、 请假教师的代班教师一天多拿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五、 学历达标

1、 持有教师资格证另加50元。

2、 最低学历中专,如是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每月另加20元,专

科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每月另加30元,本科学前教育30元,研究生学前教育40元。

七、教龄补贴

在保底工资的基础上,每干满1年以上每月另加教龄30元,以此类推。

六、 奖励

1、 各项活动获奖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获镇

级奖在园本奖的基础上加100元,获区级奖的在原本上加150元,获市级奖加200元,省级奖加300元。

2、 按年度评出优秀教师100元,一年度一考核教师(不合格

教师下年不以聘用)

七、 加工作量

1. 非工作日加班1天100元,半天50元。

2. 大班老师加工作量200.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4

1.正确使用标准用语,无论园内园外,时时刻刻仪表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不留披肩发,不留指甲,言谈举止要为幼儿及家长做榜样。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保护幼儿,一日生活,教师始终和幼儿在一起,确保幼儿安全。

3.每日晨检要求精心到位,必要时汇报园长。

4.根据天气变化、幼儿体质,提醒家长适当为孩子增减衣服;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5.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帮助。

6.保护室内、外设施,禁止教师家长乘坐幼儿娱乐设施。有情况立刻反映给园长。

7.上课或活动期间,教师不能接电话。

8.必须了解、掌握幼儿过敏的食物、药物及不良习惯。

9.孩子之间发生冲突或者身体受到伤害,教师应理智对待并妥善处理。

10. 有事想调班的,向园长请示一下便可。有特殊事请假的提前向园长请假。

11.教师有义务为本园做好宣传工作,争取超额完成定额任务,为家长、孩子和社会减轻负担,为文明社会、社会文明做出贡献。

12.教师积极接待家长,与家长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自己的身份。

13.幼儿两日不入园,积极打电话督促家长送孩子入园。当天没有来园要知道原由。

14.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建立良好家园关系,杜绝不正常的家园来往,树立幼儿园及教师的良好形象。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5

一、药品入库

1.药品入库时认真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进价、生产企业、有效期等信息,做到票、物相符。如有票、物不相符的情况,药库管理员应拒绝入库并退回相关医药公司。

2.药品入库同时,检查有无药品包装污损,药品破损等现象,如有上述问题,药库管理员应拒绝入库并退回相关医药公司。

3.入库药品摆放时,应将效期近的靠前,效期远的靠后。

4.在保证临床用药及时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药品库存量。

二、药品出库

1.在库药品发放时应遵循“先入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2.药品出库时,按领药单核发出库药品,同时检查出库药品的质量安全。

3.出库药品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出现碰撞,损坏药品等现象。

三、药品储存、养护

1.按药品储存的要求,分别储存于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冷冻室、特殊药品库、化学危险品库、原料药品库。

2.每天对常温库、阴凉库的温度、湿度进行记录,查看冷藏库,冷冻室的温度。温、湿度不符合要球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3.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绿色:为合格药品区;②黄色: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③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分区管理可将需要清退回厂家或医药公司的药品及时分类处理,减少损失,提高药品的合格率。

4.定时巡查特殊药品库、化学危险品库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上报科室主任并及时解决。

四、药品有效期管理

1.每月月末盘点药品库存,核对帐、物相符情况;若有出入,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

2.每月清查在库药品的有效期,发现有限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及时通知相关医药公司,必要时作退药处理。

3.发现连续三个月以上无出库记录的药品,需列入滞销药品目录,及时通知相关医药公司,作退药处理。

五、药品价格管理

1.按国家物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药品进、销价格。

2.按当地物价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调整药品零售价格。

3.严格执行当地卫生部门的药品统一招标、挂网价格。价格调整同时,盘点药品库存,及时通知相关医药配送公司更正由于调价造成的药品差价。避免由于调价原因对医院造成的损失。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6

1.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喝酒,不准聊天,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4)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保安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治安保卫交接班非常重要,因为这段间隙处理不好,就容易使罪犯乘机作案。为了杜绝这些漏洞,必须强化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人员要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待、移交清楚;

(3)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3.保安人员工作细则

(1)仪表着装

①按公司配发制服统一着装和佩戴,制服须保持洁净、平整,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②风纪严整,不得敞开衣领,翻卷衣袖、裤边;上岗前须到更衣室镜子前整理仪表。

③上岗前、下岗后须到指定点更衣;不得将制服及佩戴物带离小区;服装清洗不得影响正常上岗着装。

④保安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留长发、胡须。

(2)上岗姿态

①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②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巡岗时须在站立的基础上做到步伐稳健,双臂前后自然摆动,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

③两人巡岗时须并排,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两人以上巡逻或同行时须列纵队,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

④在岗期间不得吸烟或吃零食,不得有闲聊、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

(3)文明礼貌执勤

①对待住户或来宾须态度和蔼、耐心周到,行为举止须自然端正、落落大方。

②礼貌待人,遇住户或外来人员需交涉或按章管理时,在开始前和完成后皆须先敬礼,把“先生、女士、您好、请问、对不起、打扰了、感谢合作”等礼貌用语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③禁止任何粗俗言谈、污言秽语。

④回答住户或来宾提问时应清楚扼要,并使用普通话。

(4)门卫岗

①对出入小区的人员必要时进行查询,言语文明,并做好登记和引导工作,来访客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说明来访事由,被访人姓名、住址、电话等。

②劝阻无关人员及未经批准的商贩进入小区。

③根据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管理小区交通秩序,无关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④负责登记电视监控情况。

⑤负责小区内邮件的收发登记管理。

⑥门卫岗须保持整洁美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岗。

(5)巡逻岗

①巡逻执勤人员根据每日排班表按规定的区域及路线实施巡逻执勤。

②巡逻岗执勤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内陌生人员查询,劝阻已进入小区的无关闲杂人员,车辆停放情况;楼宇外观、道路、路灯及有关配套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制止不法行为及违反小区综合管理制度的现象等。

③认真遵守姿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规定。

④巡逻情况及时记录。

4.保安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1)奖励细则

①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③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④为搞好住宅小区(大厦)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⑤拾金不昧者;

⑥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2)惩罚细则

①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②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③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④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⑤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⑥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⑦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⑧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⑨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⑩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B11 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B12 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B13 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B14 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电视监视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

(1)职责

①24小时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办公室报告;

②发现监视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加强防范,同时尽快找出原因,及时修理设备,使之正常运转;

③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记录下来。

(2)要求

为了保证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全体电视监视工作人员努力做到:

①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

②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勤务登亲既芳笆薄⒛谌萸宄?

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地,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

④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⑤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现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的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7

1、保安人员要文明执勤,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24小时值勤,值勤时衣着整洁、精神饱满,须站岗时要始终保持站立姿态。

2、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验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热情、礼貌地接待来校办事人员,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写好会客单。离校时要收取回执单。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应来访者要求,可以与园办公室或者有关老师联系。

4、对交代转达的事项应及时传达,交代转交物品应及时通知接收人前来领取,交接班时应对寄存物品和转达事项进行清点交接。

5、做好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6、对从学校运出的物品,进行核查,手续完备方可放行。

7、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

8、上学时间须注意幼儿动态,在园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家长携幼儿外出。

9、认真做好当班的各种工作情况记录,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报告。

10、按时开启和关闭所有通道。按时布防周界及报警装置,并做好记录。

11、熟悉巡逻区域的基本情况。重要部位,重点巡查。特别是控制和使用水、电、气、化学物品的部门和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

12、巡逻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13、按规定定期巡逻,巡逻时必须以高度之警惕性实行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之做法,发现可疑之人和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控制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及可疑人员的个人资料。巡逻时必须按所规定之线路、位置巡查各区域,并按要求进行各项登记。

检查内容包括治安情况、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车辆停放情况、照明设施情况,屋顶和各楼道、安全门关闭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每次巡查后应做好巡查记录,负责盘查可疑人员,及时将闲杂人员劝离,非上学时间负责检查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14、每日晨7:20之前、晚6:30之后为校园封闭时间,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区逗留。有特殊情况需进出的人员或遇施工加班的民工应登记入册备查。

15、通过监控系统监视校园情况,做好监控记录。

16、监控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前往查看和处理,如发生紧急事件或案情应立即报"110"、校办和管理处,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7、监控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禁止非监控人员操作设备。

18、有人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和老师的安全。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8

一、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二、负责班级、园所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工作。

三、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班级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四、在保健医生和班级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五、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六、自觉按要求做好每天、每周、每月及每学期的常规工作

1. 每天的常规工作

(1) 清洁工作

①教室内的卫生工作 各类橱、桌,窗及安放的物品,必须湿性扫除,做到无积灰、无积垢,地面清扫至少 2 次以上,玻璃窗保持清洁明亮,工作结束清倒垃圾,并关好门窗和电源。 ②教室外包干的卫生工作楼梯、扶手、走廊、场地、绿化带、儿童工作室(每周一下午彻底清扫)、游艺厅(每月第一周的周三彻底清扫)等擦扫工作及清拖工作,玻璃窗保持清洁明亮。

③厕所的卫生工作 按照幼儿用厕规律及时冲洗,保持清洁干燥、无臭味、无污垢,并能在幼儿离园后做好消毒工作。

(2) 消毒工作

①幼儿杯子,茶杯架,擦嘴、擦脸、擦汗毛巾每天清洗消毒。

②幼儿餐桌在用餐前必须提前 20 分钟进行桌面消毒。

③卧室、活动室每周紫外线消毒3次;玩具每周84消毒液一次,每周紫外线消毒或太阳暴晒3次,每天幼儿离园后的空气消毒。

(3) 餐前餐后的工作

①餐前准时发放幼儿的餐具,并分好幼儿的饭菜,水果要用盘子放。

②餐后及时擦桌、扫地,将餐具送回食堂,教室不允许留餐具,餐具做到无油腻。

③按季节不同做好饭菜的温度适宜 。

④用餐时不能批评孩子,不能催促孩子,教孩子正确的用餐姿势以及用餐习惯。

(4) 午睡工作

①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如发热等),检查是否带有物品上床。

②午睡时随时观察每位幼儿的情况,纠正不良睡姿。

③午睡时不许离岗。

(5)起床

①清扫地面、整理铺好床铺,起床后收拾整齐,开窗通风,并根据天气增减衣服。

②小、中班的保育员与教师相互配合,起床后帮助幼儿穿衣穿鞋。

(6)户外活动

①协助教师做好户外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如检查器械、场地的安全性。

②做好幼儿的准备工作,入厕、穿衣、整理装束等。相互协作看护好幼儿。

(7)离园

①相互协作帮助幼儿整理服装。

②照顾好迟接的孩子。

③做好卫生、消毒,关好门窗、电源。

2. 每周的常规工作

(1) 每周大扫除 1 次 ( 包括擦玻璃窗、消毒玩具等卫生工作 ) 。

(2) 每周 3次清洗消毒幼儿擦手毛巾。

(3)每周五提醒家长将孩子的衣物带回家清洗。

(4)活动室:(每周一下午彻底清扫)保持地面干净玻璃窗清洁明亮。

(5)责任区:(清洁地面、窗台、运动器械)

3. 每2周的常规工作: 夏天每 2 周日光晒垫被 1 次。

4. 每月的常规工作: 清洗幼儿被单或被套 1 次。

5. 日常工作

(1) 及时打扫责任分担区,及时处理幼儿呕吐、大小便弄脏衣裤的情况,做到脏衣、脏裤洗净后带回家。

(2) 管理好幼儿的生活用具、室内的设备以及自己的工作用具,并按固定地点安放,经常清点、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保修和替换。

(3)要做到不怕麻烦,多给幼儿喝水。

6、检查落实工作

(1)每天一次常规检查,每周将检查具体情况进行公布。

(2)每月一次卫生大检查,由幼儿园安全卫生小组成员进行检查,并当场进行公布结果。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9

x年xx月xx日,我有幸参加了教育中心组织的保育员参观学习。xx幼儿园是一所省级示范园。这次主要参观学习了xx幼儿园的保育工作。

这次学习感触颇深,收获颇多。感触最深的是xx幼儿园非常重视幼儿园的保育工作。保育工作在幼儿园保教工作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她们现在正在探索积极的主动保育工作,主动保育就是通过向家长、教职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科学保育的重要性,让幼儿园的教职工、幼儿家长自觉、主动的参与幼儿的保育工作,使保育工作由过去的被动转化为主动保育,真正做到保育、教育并重。

通过本次参观学习,我对于自己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保育员的工作与每个幼儿息息相关,它关系到每个幼儿的健康成长。因此,作为保育员都应时刻去关心、照顾他们。如:在生活上、饮食方面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悉心地照顾幼儿,更好地协助班级老师做好各项保育工作,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配合老师开展教学活动

配合老师开展各种游戏活动,让老师更好的开展教学活动。协助组织户外活动,作好护理工作(如:上厕所、喝水,适当地增减衣物等。)

2、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

养成饭前便后要洗手的好习惯,帮助幼儿学习自己卷衣袖,在老师的指导下会用肥皂洗手。提醒幼儿不咬手指,不把玩具放入口中;会用毛巾洗脸,保持衣服整洁。

3、良好的进餐习惯

指导幼儿安静愉快的进餐,坐姿自然,会正确使用餐具,养成细嚼慢咽的好习惯;并且不挑食、不浪费、不用手抓菜,不掉饭粒,不剩饭菜,不弄脏衣服等。帮助幼儿克服依赖性,培养幼儿的独立性。

4、良好的睡眠习惯及穿脱能力,能安静地就寝,睡姿正确,不蒙头睡,有序的穿脱衣裤、鞋袜等。

5、良好的学习环境

坚持每天的消毒工作:餐具、用具、玩具等用84消毒液消毒,床上用品勤洗换,保证每月都晒足够的阳光,使幼儿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成长,为幼儿营造通风、干净、温馨的学习环境。

此外,主动与家长沟通,深入了解观察幼儿,有针对性地与班上其他两位老师共同合作教育幼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投入到保育工作,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云发〔20xx〕2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办发〔20xx〕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昭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巡察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四个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第三条 市、县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市、县区党委是巡察工作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市、县区党委建立专职巡察机构,负责对本地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第四条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巡察工作遵循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按照巡视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承担与巡视工作同等的责任,执行巡视工作的纪律。

第五条 巡察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市、县区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县区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同级纪委、组织部联系负责同志和巡察办主任担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的纪委副书记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同时加强对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同级党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负责对同级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

(三)研究提出同级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四)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向同级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五)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对巡察组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办理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

(八)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配合做好上级党委巡视有关工作。

第八条 健全完善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则,落实会议制度。

建立市、县区党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党委会应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等重大事项。

建立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20日内召开,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参加,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列席,党委办公室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记录,人员相对固定。

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发现的问题,审定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召开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会议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10内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组织部相关室(科)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三章 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市、县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纪委,纳入市、县区党委工作机构限额管理。市巡察办按7人设置,县区巡察办按3-5人设置,人员由同级党委统筹安排解决;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分别兼任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副主任(副处级)。县区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正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

市委巡察办加挂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承担巡视的协调配合、服务保障、整改落实、信息处理等工作。

第十条 巡察办的职责:

(一)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视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

(七)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配合做好上级党委巡视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巡察组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市委成立7个固定巡察组,县区党委成立3-5个巡察组。县区应逐步建立有编制、职数的巡察组,保证巡察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

市委巡察组组长由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巡察专员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县区委巡察组组长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

每个巡察组原则上固定2名专职巡察干部(组长或副组长1名、联络员1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或者有相应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不少于50%。

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新任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

第十二条 市委建立6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县区委建立4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人才库由巡察办商同级党委组织部建立,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政法和其他业务部门选取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强、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进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

第十三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严格标准条件选配巡察工作人员,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整。

对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的任免情况,应报上一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范围和内容

第十五条 市、县区党委应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在一届党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第十六条 市委巡察对象和范围为县区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本级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和本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市委对县区党委巡察,可以延伸到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

县区党委巡察对象和范围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大(人大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级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以及本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七条 巡察组主要对巡察对象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巡察对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地方、部门工作实际,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推动问题解决。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巡察全覆盖要求,研究、谋划、部署好本级巡察工作。每轮巡察时间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九条 通常情况下,市委对县区、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察时间为1个月;县区党委对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察时间为20天。每轮巡察时间可根据巡察工作任务适当延长或者缩短。

第二十条 每轮巡察应严格按照准备、进驻动员、了解、形成成果、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准备阶段。

(一)巡察办应完成以下工作:

1.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本轮巡察任务安排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制发巡察工作通知;

2. 协调纪委、组织、审计、检察等部门向巡察组介绍情况;

3. 向巡察组、被巡察地区(单位)开列巡察准备工作清单,起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动员部署会讲话稿、巡察组组长巡察动员讲话稿(通稿)、巡察办负责同志讲话稿;

4. 协调新闻报道及巡察事项公示公开事宜。

(二)巡察组应完成以下工作:

1. 拟定巡察工作方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 与被巡察地区(单位)联系,成立巡察工作协调联络机构,安排进驻开展工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事宜。

第二十二条 进驻动员阶段。

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召开见面沟通会。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通报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有关要求等。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

(二)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议程为:巡察组组长作巡察工作动员,巡察办领导代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要求,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态。会议由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党组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纪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属部门、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干部群众(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汇报会,听取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关于“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情况汇报。

第二十三条 了解阶段。巡察组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查询有关个人报告事项等方式大量获取问题信息,经组务会研究后,确定重点了解的事项,进行深入了解,获取事实和证据。

第二十四条 形成成果阶段。巡察组根据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形成巡察报告,通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汇报;根据巡察了解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性质、程度,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了解关注”“参考”3类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同级纪委、组织部、相关部门或者被巡察单位。

第二十五条 反馈意见阶段。巡察组在被巡察地区(单位)召开反馈会(参会范围比照动员会)。巡察组负责同志严格按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办负责同志代表巡察工作领小组就整改工作提要求,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会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巡察办负责同志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反馈意见。

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反馈意见均应当场签收。

第二十六条 督促整改阶段。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时限,组织实施整改,并于巡察意见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巡察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二十七条 巡察组进驻动员、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完成整改工作3个环节,均应以党内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八条 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本级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九条 市委可在本市范围内,整合巡察人才资源,组织县区巡察组交叉开展巡察工作。交叉的方式以巡察人员交叉、补充为主,派出巡察组的主体仍为本县区党委。

第三十条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事务作个人表态。

第三十一条 按照保密、高效、严格管理的原则,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巡察工作需要,制定巡察工作保障方面的规定。开展巡察工作期间,巡察组原则上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

第七章 成果运用

第三十二条 巡察成果以巡察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材料、问题线索等形式体现,作为派出巡察的党委议事决策、处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审查,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和依据。

巡察发现涉及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向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移交;涉及被巡察地区(单位)管理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向有管辖权限的纪检部门移交;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移交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各项移交均应完善交接手续。

巡察发现涉及上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同级纪委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上级纪委。

第三十三条 党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汇报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后10日内报送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对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事项,要优先办理并及时反馈。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落实整改,并在2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巡察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十五条 将巡察发现严重问题情况和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纳入本地区年度综合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明确扣分标准和方式,总分值为2-3分。

第八章 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六条 运用“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含单机版)”,实现巡视巡察数据信息互通互联,为完善巡视巡察监督网络格局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十七条 管理系统运用应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巡察办应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和维护、负责对上下级数据的连接,协调本级各巡察组数据的录入、接入工作。巡察组应固定人员负责系统运用和管理工作。

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应保障巡视巡察系统运行所需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在市、县区党委或者政府门户网站和本级纪检监察网开设巡察工作专栏,公开巡察工作事项,宣传报道巡察工作。

第九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九条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对巡察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 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对待巡察工作的;

(二)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三)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四)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

(五)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七)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三条 被巡察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被巡察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派出巡察组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上级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县区党委应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本实施细则,制定本级巡察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本县区巡察工作。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昭通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昭办通〔20xx〕4号)同时废止。我市此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1

各科任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纪律,上课时必须带教案进教室,圆满完成40分钟课堂教学任务,上课前,科任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清点人数,迎接学生。课堂内不准抽烟,讲授课不准坐着,不准串岗闲谈,不准随便进出教室,上课时不得接打电话。非考试科目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教师进教室严禁穿奇装异服,注意教师的仪容仪表。

上课期间,一律按功课表上课,不许自行调课,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擅自调课者,按旷课论处。非考试科目授课一定要按学科常规进行授课,遵守学校上课制度。

A、教师要严格按学校安排的功课表进行授课,不得随意调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拖堂,上课时不得擅自离开教室,不得随意安排学生在操场上自由活动。

B.预备铃响后,教师要迅速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进入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

C、教师必须携带教案进入教室授课,认真实施拟定的教学计划,做到目标明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中预设和生成的关系。

A、 教师要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的年龄特征,精心设计教学的各个环节,讲解要少而精,合理分配教学时间,留足学生独立思考与基本练习的时间,充分相信学生,放手发动学生,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B、 教师要精心设计提问,根据教学内容,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手段,创设问题情境,增强教学的直观性,鼓励学生质疑问难,对学生的回答要及时评定 ,肯定优点,指出不足,让学生领略到学习成功的愉悦,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

C、 抓住“双基”教学龙头,采用启发式,废除注入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他们在课堂上做到口到、手到、心到,以培养学生的观察、表达、创新等能力。

D、 充分发挥“达标测评”环节的作用,认真组织好课堂的练习与反馈,及时调控,尽量做到当堂达成拟定的目标,练习要有梯度,有层次,适应绝大部分学生,对学困生要有针对性的布置,一般每节课用于练习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E、 注重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充分发挥兴趣、情感、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要注重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好读书、读好书、活读书。教师要努力营造民主、平等、和谐、宽松的教学氛围,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特别是要关注中下学生的学习,让各个层面的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活动,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侮辱、训斥、挖苦、讽刺学生,要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做到“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G、 教师举止要端庄,言行要文明,精神要饱满。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简洁,吐字清楚,不说空话、废话,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上课。

H、 板书设计合理,工整明了,条理清楚,不写错别字。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2

为进一步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充分调动保洁员的积极性。从20xx年XX月开始对小区内的保洁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做法是:

1、要求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便于监督和管理。

2、由物业选派考核小组,全面考核保洁工人各自包干区内地面、绿化带、环卫设施等的保洁。

3、考核每月4次,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决定。

4、月底公布结果,按分数高低取前XX名予以奖励。每月兑现奖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历次考核均前三名的,年终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考核小组办对辖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XX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XX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XX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XX元;

5、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XX元。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3

1、抓好思想教育,使全体机电工确实明确各岗职责,树立为一线生产服务思想,安全第一思想。

2、井下供电做到“三无”(无鸡抓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防护装置整齐),“一坚持”(坚持不带电作业)。

3、机械设备出了故障,修理要及时,一切为生产出发,做到随叫随到。

4、机组时刻保持良好状态,市电停后,5分钟机组发电能正常运行。如工作不负责,出了问题,追究经济责任。

5、井下电工必须熟悉全部电器设备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值班期间加强巡视,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证当班生产正常进行,如因电器故障耽误生产或超过2小时者,进行经济罚款。

6、井下电器设备必须经过检查安全性能(防爆、防火)合格后方可入井。

7、有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悬挂“高压危险、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牌。

8、检修设备和接线需要停、送电时要有专人看管,不准随便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9、在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必须系保险带。

10、不便就近按闸刀的维修情况,要悬挂“严禁送电”牌。

11、必须依照规程办事,严禁使用明闸刀、明开关。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4

一、总则

1、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本规章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之从业人员而言。

二、聘用

1、全公司员工录用以宁缺勿滥,行业精英为原则,在核定编制内,录用能胜任岗位工作,素质较高的人员,公司正式员工一律签署聘用劳动合同

2、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选录用的原则,采用社会招聘、人才交流机构介绍、本公司员工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招聘。

3、应聘人员经面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录用手续并签《试用员工协议》,进入试用期。

4、试用人员试用期均为1-3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员工转正档案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提出鉴定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享受转正后工资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房贴及保险,员工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视员工表现,最长可延迟至员工工作满半年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5、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业绩欠佳或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1周者,不发工资。

6、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l个人身份证明

l人事资料卡(个人简历)

l本人免冠登记照片二张

l其他如要之文件(如专业资格合格证或学历证件等)

三、辞职、辞退、解聘

1、公司员工因故提出辞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员工个人辞职应写《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事部门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者,人事部门将不予受理。

2、申请辞职者,未经总经理审批之前,须坚守工作岗位、经批准后,不再安排具体工作,该员工应按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和办理财物移交手续,其间只发基本工资,免除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3、公司辞退员工,由人事部门在征得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意见后,向被辞退员工提交解聘通知,并要求限期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4、公司辞退之员工在办理所有移交离职手续期间,公司只发给基本工资,免除其它一切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5、公司辞退员工有特殊原因时(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职等),经总经理审批同意之日起立即停发所有薪金。

6、离职者佣金结算自离职之日起1月内支付60,预留40在3个月内结算。

7、完备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通知书》;

(2)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清算与公司有关的来往帐目;

(5)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2)、员工违约或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其在劳动合同期内产生的有关费用。

3)、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此合同(协议)与合同书,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应。

四、劳动合同

1、新员工6个月试用考察期满,即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2、合同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签定的合同年限为以下2种:

1)公司与主任、经理级员工签定2—3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2)公司与其他级别员工签定1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3、签定合同程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导新聘员工《劳动合同书》;

2)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3)《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签定后,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4、签定合同后双方权益:

1)员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薪金及福利待遇;

2)员工应严格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3)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或犯有严重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如对合同内容存有异议,应在领取合同后1月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质询,双方协商解决;

5)协商无法解决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5、合同的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公司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7)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和合同法规处理。

五、兼职聘用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兼职人员签定合约,合约期限为一年,可以续签。

2、兼职人员不需经过试用期限,不定级,每月一次性发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动及春节例外);

3、离职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实习人员的管理

1、公司录用的实习人员可分为两类:

1)有薪实习

2)无薪实习

2、实习人员不与公司签定合约,但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实习人员须在人事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4、实习人员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实习人员表现特别优异者,经公司认可,可转为公司员工。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5

一、纪律方面(200分/月)

学生在校必须严格遵守《 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下列条款扣分。

1.学生在校要做到“三不准”:

(1)不准在校园内爬墙;

(2)不准在校园内爬铁门、爬球架、爬栏杆、滑楼梯;

(3)不准私自下河游泳。

凡违反“三不准”的其中一项每人每次扣该班纪律分数10分,奖励如实举报班级2分。

2.学生凡在校园内摘花、摇树、折树枝及手抓树枝追跑的,发现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若损坏花草树木要照价赔偿。学生凡在校园内翻窗户,推拉桌椅、在桌子上乱刻乱画、踢教室门窗、桌椅、推学校铁门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若损坏公共财物者照价赔偿。

3.凡学生穿拖鞋到校上课,故意进别班教室,少先队员集会时没有佩戴红领巾,一人一次扣该班级纪律分数1分。

4.凡学生无故不参加上操,下操不排队或排队不整齐、 无秩序,每人次扣2分。集会没做到快、齐、静(《运动员进行曲》播放完,仍未全部到场的)每次扣2分,被校领导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1分。

5.凡学生在校内讲粗话、骂人,被反映到学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1分,学生打架由学校处理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5分,打伤同学的必须赔偿医药费,并在全校同学面前做检查。

7.夏季严格遵守午休制度,学生午休时在校园内乱跑或在教室内大声喧闹,课间在走廊上或教室内追跑、摔跤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8.学生在操场活动时要爱护活动设施,如有破坏,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若损坏的照价赔偿。

9.凡平时离校后未关窗的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

10.为了加强用电安全和节约用电,教室平时不开电灯。遇阴雨天气或大雾天气允许开灯,特殊情况需经老师批准后才可开灯,否则扣1分;放学后必须全部关闭,否则扣5分。

11.凡学生无故旷课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

12.凡学生在校园内水龙头玩水, 用粉笔等东西在教室和校园四周涂画的(老师指定除外)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13.凡学生在校内外有偷摸行为或其它违纪行为,被学校发现或反映到学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10分,情节严重的交执法机关处理。

14.凡在校集会上被表扬的,奖该班纪律分数每人一次2分,批评的扣每人次2分。

15.故意破坏学校宣传栏,涂擦校板报和纪律、卫生评比栏的,发现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3分,情节严重的必须在全校同学面前做检讨。

16..下课铃一响,学生应及时回家,如果超过十五分钟未离校的每人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有指导教师在场除外)。

17.学生来校课内外不许在校园骑车,违者一人次扣班级纪律分数5分。

18.学校集会不遵守纪律者,班级被点名批评的扣5分。

19、严禁学生在教室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责令整改,举报的班级奖2分。

二、卫生方面(200分/月)

为了保持校园内外的环境卫生,在检查中做到有据可查,凡有下列情况则按标准扣分。

1.各班卫生打扫时间必须在上、下午预备铃前20分钟完成,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卫生打扫工作的一次扣该班卫生分数5分。

2.教室内凡有脏物,如扫把梗、铅笔皮,碎纸片、口痰、粉笔头等,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教室课桌椅明显不整齐,或卫生角没有整理或整理不清楚,每次扣卫生分数1分。

3.卫生区内凡有杂物,如石子、断砖、板块、废扫把、蜘蛛网、果皮纸片,每处扣该班级卫生分数2分。卫生打扫完毕垃圾斗、扫把还留在卫生区处扣卫生分数3分,垃圾没装完,每处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

4.各班教室、卫生区要保持整洁,凡学生向卫生区丢果皮、食品袋、纸屑与脏物,被当场发现或学生有根据地反映到学校,除责令整改外,并处罚所在班级的卫生分数2分,奖给检举有功的班级。

5.下午放学卫生打扫最迟在放学后15分钟前结束,不结束者加扣该班卫生分数5分。

6.每周五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发现打扫不干净就结束的每处扣2分,

除正常检查外,每天上午第二节下课和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后为抽检时间,若发现问题按以上各款执行扣分。

以上各项每周评比总结一次,颁发“纪律、卫生流动红旗”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6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全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倡导“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行业新风尚,根据《执业医师法》、国务院《护士条例》、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快卫生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人员(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标准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加分、扣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高于100分或低于0分,即:加分后累计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扣分后累计得分低于0分的,以0分计算。(一)基本要求(基础分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对口支援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加分依据 ?

1.参加单位组织的义诊活动,每次加0.5分。?

2.参加基层卫生帮扶项目(不包括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基层卫生帮扶的),在农村牧区和社区连续工作超过1个月(含1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加1分;超过3个月(含3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2分;超过半年(含6个月)以上的,加3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2分。对于长期在基层工作(含社区)的人员最高可加到5分。?

3.参加卫生对口支援项目(不包括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卫生对口支援的),在条件艰苦地区(旗县及以下)连续工作超过1个月(含1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加2分;超过3个月(含3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3分;超过半年(含6个月)以上的,加5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2分。 ?

4.收到患者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每次加2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收到单位表扬信、锦旗给予个人的,每次加2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

5.先进事迹、典型正面事迹在省级、设区市级和县级新闻媒体报道属个人的,每次分别加3、2、1分,每人最多加5分;属集体的,有关人员每次各加2、1、0.5分,每人最多加5分。同一事例重复报道的,以加分高的一次计算,不重复累计。?

6.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经单位纪检、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每人最多加5分。?

7.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经单位纪检、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每人最多加5分。?

8.检举他人收受各种回扣、开单提成、擅自接受资助,经查属实的,加5分。?

9.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每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3分。 ?

10.纠正他人因违反医学保密规定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的,每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3分。 ?

1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的,每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3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加2分;受政府表彰的,加3分。?

12.见义勇为,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受到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加5分。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献血200毫升加1分,400毫升加2分(以献血证为准)。?

13.被评为本单位先进工作者的(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加3分;被厅、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加4分;被评为设区市级劳模的,加5分;省级劳模的,加8分;全国劳模的,加10分(被评为全区或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分别按设区市级或省级劳模加分)。?

14.科室被评为本单位先进集体的(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加2分;被评为厅、市、县级先进集体的,各加3分;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的,各加5分;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的,各加10分。以上各项副职减半加分。?

(三)扣分依据 ?

1.未经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的(值班或有其它任务的除外),发现1次扣1分。 ?

2.迟到、早退发现1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5分。 ?

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的,每次扣2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的,每次扣3分。?

4.上班着装不整洁、不佩戴胸牌上岗、语言不文明的,每次扣1分。?

5.不落实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的,每次扣2分。?

6.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投诉,不能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调查处理,激化矛盾纠纷,导致被患者及其家属因行风问题实名投诉到本单位有关部门的,每例扣2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3分;被投诉到上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5分。(患者无理取闹的除外)

7.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或发生争吵的,每次酌情扣1~3分。?

8.科室不按规定提供规范的收费一日清单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每次各扣1分;虽有提供收费一日清单,但不及时、不规范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每次各扣0.5分。?

9.泄露患者隐私或医学秘密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10.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其它药物指导原则、指南使用药品的,每次扣3分。?

11.不执行诊疗规范给病人作检查检验的,每次扣2分。?

12.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扣2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每人扣5分。?

13.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分;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0分。?

14.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开展诊疗活动(包括超范围执业)或者技术操作规范的,每次扣5分。?

15.因责任事故造成的医疗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每次扣5~10分,负轻微责任的当事人每次扣1~5分;?

16.夸大或虚构病情,为单位或个人牟取利益的,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17.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各扣3分;对当事人扣5分。?

18、急诊急救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者扣5分。?

(四)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医德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 ?

3.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 ?

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 ?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

9.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 ?

10.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11.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

1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宴请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13.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4.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或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

15.违反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资助参加或举办各种活动管理的通知》,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

16.对医务人员在用药、检验、检查中提供各种形式开单提成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

17.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8.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19.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20.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21.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的;?

22.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23.单位认定的其他行为。?

四、考评步骤?

(一)个人自评:被考评的医务人员对照考评标准的基本要求、加分和扣分依据,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

(二)科室初评:在个人自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总评:由所在单位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个人自评、科室初评的结果,以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为主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填写综合评语。?

五、考评等次?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优秀――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没有扣分。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过15分。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过30分。较差――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过3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自治区级医疗机构被确定为医德考评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评总人数的15%以内(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且没有扣分的人数超过优秀等次控制数的,按考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截止到控制数;达不到优秀等次控制数的,按实际得分在90分以上,且没有扣分的人数计算,下同)。自治区级医疗机构被地方党委、政府评为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被评为全国、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或继续保持“文明单位”荣誉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评总人数的20%以内;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受到劳动教养的,当年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评总人数的12%。自治区级以下医疗机构被确定为医德考评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按在当地人事部门确定的干部任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控制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来掌握;当地人事部门没有确定干部任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控制比例的单位也可以参照自治区级医疗机构医德考评优秀等次控制比例执行。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合理分配。?

六、医德档案内容?

医德档案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人接受职业道德规范和医学伦理知识培训、考核情况;?

2.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对文明规范服务、改善服务态度、尊重病人权益等检查涉及本人方面的情况;?

3.本单位通过日常对病历、处方的检查分析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抽查反映本人在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医疗服务收费(收费清单)方面的情况;?

4.本人获得各种奖励荣誉、新闻媒体先进事迹报道和病人表扬;?

5.本人受到患者及其家属投诉(问卷调查)及调查处理情况;?

6.本人违反职业道德或行业纪律受到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诫勉谈话的情况;?

7.本人拒收或收受“红包”和回扣、开单提成的情况;?

8.本人参加义诊、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

9.其它能够反映本人在医德考评中需要加分或扣分的材料;?

10.本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七、考评结果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晋职晋级、岗位聘用应在考评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人员中产生。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医德考评等次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医德考评等次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1年。医德考评等次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每年一次的薪级工资应不予调涨,或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各级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各级医疗机构要对医德考评“较差”等次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八、组织管理?

盟(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按照属地化管理与行政隶属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制定全区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管理自治区级医疗机构以及在自治区卫生厅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盟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直属医疗机构以及负责在设区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直属医疗机构以及负责在县(市、区)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医德考评制度,成立由院领导和人事、纪检监察、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为医德考评工作具体经办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监督医德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医德考评工作要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与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同时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中“德”的分数按照医德考评的分数进行折算。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要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医德考评相结合,医院各职能科室要根据每年纠风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病历、处方、用药和检查情况的日常检查和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为年终医德考评提供准确、真实的依据。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年终无法提供本应该提供的日常检查结果和资料或提供虚假检查结果和资料的,对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医德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在医德考评制度试行阶段可先使用手工纸质档案,待条件成熟后开发电子档案,有条件的医院可直接试行电子档案。医德档案由单位人事或纪检部门负责保管,并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把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医德考评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医院等级评价、评审或复审不合格等处罚,并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本实施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7

一.编辑部的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副部长实施制。

二.编辑部的工作职责是对协会的会报进行编辑,并保证报纸准时发行,必须保证报纸的质量。

三.编辑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例会内容包括协会工作任务的安排,读书心得,学习生活问题的交流。例会每两周至少一次,每次例会后交一份会议记录。

四.编辑部内部每学期至少举办两个活动,可与协会其他部门合作。

五. 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协会的各项工作。

幼儿教师一日工作细则 篇18

1、负责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2、负责编制转账凭证;

3、负责账薄登记工作,并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4、负责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安排各项税费的申报事宜;

5、具体管理公司内部的统计工作,分别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6、负责凭证的装订及保管;

7、负责公司税收的相关事宜

8、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