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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批复格式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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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批复格式范文 篇1

X学校

助学金批复格式范文(精选5篇)

你校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有关助学金制度仍应按原教育部、财政部20xx年12月1日下达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和1985年1月4日关于主要副食品销价提高后,对中、小学民办教职工补助费和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等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至于学生中发生的学习、生活的困难,可用人民助学金中的困难补助费等,区别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解决。

助学金批复格式范文 篇2

重庆民政学校:

你校重民校(87)001号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有关助学金制度仍应按原教育部、财政部1977年12月17日下达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和1979年10月24日关于主要副食品销价提高后,对中、小学民办教职工补助费和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等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人民助学金标准系国家教委、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各部门不能自行修改。至于学生中发生的学习、生活的困难,可用人民助学金中的困难补助费等,区别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解决。

助学金批复格式范文 篇3

高职:

现批复如下:

有关助学金制度仍应按原教育部、财政部等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人民助学金标准系国家教委、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各部门不能自行修改。学生学习、生活的困难,可用人民助学金中的困难补助费等,区别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解决。

助学金批复格式范文 篇4

支部:

你支部x年X月X日《关于对作党内除名处理的报告》收悉。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也拒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或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且拒不接受组织的帮助,符合党章规定的除名条件,经党委讨论,同意你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对作自行脱党(或劝退出党、自愿退党)处理并从党内除名。

助学金批复格式范文 篇5

余源支部:

你支部上报的经选举产生的镇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预备人选名单已收悉,经党委审查、研究,同意章艳秋(下派)、方高选、方镜辉、江民发、江同益、江华佳、江进久、江志权、江松良、江尚平、江新密、李家华、李锡忠等13名党员作为凫峰镇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人选。

此复

中共凫峰镇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