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本屋>办公>行政公文>公文写作>

仲裁申请书汇编(精选18篇)

文本屋 人气:2.61W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

尊敬的_____劳动部门领导:

仲裁申请书汇编(精选18篇)

我原是________,姓名:___,男,__岁,__族,电话:______。

我于20xx年8月份被xx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招聘为保安,并连续工作至今已有7年的工龄。但期间用人单位既不与我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不依法帮我缴纳养老保险;7年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照常上班无一休息,但用人单位从未依法发过一分一厘的加班工资;而且用人单位每月要我们上班15天,而每班长达24小时,每月上班时间合计高达360小时,远远超过了《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上班工作时间,对此用人单位也从未发过一份一厘的延时加班费。但事至今年6月3日,用人单位的办公室人员到我上班地点(白马苑)值班室,口头对我:我们正式告知你,公司要减员,你年纪大了,这个月上完30号或者上到10号发工资就不要来上班了,你被减员了。为此,根据我与用人单位已存续了7年劳动关系的事实,通过学习相关法律并咨询了律师,我认为用人单位已属于违法用工和违法裁减劳动者,所以,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特向劳动部门领导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首先,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作为主动方的用人单位不与我(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7年来致使我诸多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所以,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最后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此我具体诉求如下:

一、请求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赔偿我已补缴的从20xx年至20xx年共六年的养老保险费。此以20xx年4月16日《春城晚报》载有的“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个人补缴的社保费,用人单位应予赔偿”来作为赔偿的政策依据;而且,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最后一款中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也理应按“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中的第(七)项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所以,无论根据现行政策或法律,用人单位都应当对我给予赔偿,因而请求劳动部门对我的主张给予支持,并帮助按比例计算后责令用人单位赔偿给我应由单位缴纳的6年的份额。特提交我补缴社保的6张证据。

二、由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且无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最后一款中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从而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中有关裁减人员的法规并单方将我解除、裁员,终止存续了7年的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裁定用人单位补偿我工作了7年但只作6年计算的每年1个月的'工资,即:6×1870×2=22440元。此项赔付以我上班工作数月后才于20xx年11月5日签字的《协议书》及20xx年7月1日的《证明》和20xx年1月1日签字的《物业员工岗位责任书》中的第五条第8项、及20xx年11月至20xx年5月份用人单位的工资表来证实我的工龄年限并再以其中的“应发工资”之数据来作为计算证据。

三、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法律规定,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裁定用人单位赔付我11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收入按我提供的工资表中的“应发工资”计算,即11×1870=20570元。此项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用人单位应当赔付给我的法律根据。

四、《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但我所在的用人单位每月要我们上班360小时,却从未发过一分一厘的延时加班费。按照每月4.5周、每周工作44小时计算,则合法的工作时间每月约为4.5×44=198小时,如此我们每月被延时上班的时间高达:360-198=162小时,每年则为:12×162=1944小时。我近7年的工龄仅按6年计算,则6×1944=11664小时。对此被延时且我已付出了上班劳动时间及汗水的事实,请求劳动部门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对我给予合理赔付。此项上班24小时又轮空24小时的延时上班工作时间,以“20xx年11月(白马苑)值班考勤表(8:30——8:30)”和20xx年4月22日用人单位的《通知》及20xx年6月9日、10日的《白马苑小区秩序维护员工作记录》作为证据。而且没有休息天、没有节假日和不能请假的该用人单位的上班制度,自始至今都是如此。请求向一线保安人员调查核实。

五、《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但是在实际的上班工作中,自起始以来用人单位不仅不给我们休息,就连请假都不准,所以,依据20xx年9月9日《春城晚报》刊载的工资计算方法:〈一〉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二〉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200%;〈三〉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300%。如此,按每年有52个周、每周依法休息1天、且我近7年工龄只按6年计算。即6×52=312天,而我的日工资按计算方法每日=85.97元。为此,请求劳动部门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对我应该依法得到休息但又没有安排休息并照常上班的累计312天的休息日给予合理赔付。

六、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再结合我近7年来从没有被用人单位安排休息、休假过一天的事实。而现行的国家法定休假日每年为11天,且也只按6年工龄和日工资85.97元计算,即6×11=66天。这66天的法定休假日,无一不被用人单位安排为照常上班,但又不发一分一厘的假日加班工资,故请求劳动部门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对我给予合理赔付。关于节

假日照常上班的情况,我再提供两份证据。即20xx年10月31日和20xx年5月10日用人单位的两份《通知》,因其中的某一“时间”恰恰记载了五一节和国庆节依然上班的事实。而五一节当天我也同该得奖的两人一同上班,请求查实。

最后,中国社会正趋向老龄化,各级政府都在关注和关心老年人。然而当我步入老龄阶段且离退休尚有5年之际,用人单位却以我年纪大了而借口“减员”一句话就将我辞退,使我再次失业。过去失业我尚年轻,还可另谋职业维持生活,而此次失业不同以往,再谋职业希望渺茫生计难求。思来想去,唯有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故特写此《劳动仲裁申请书》,恳请劳动部门及领导给予据实依法的公证仲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劳动部门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2

申请人:于,男,汉族,195X年7月5日生,现住北京市大兴区

电话:139

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7号

中心主任:孟庆龙

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城镇建设综合开发集团公司,住所地北京大兴北京市大兴县黄村镇清源路11号综合办公楼

董事长:马秉奎

电话:

仲裁请求:

1、请求贵委裁定确认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职工,与被申请人存在人事劳动关系;

2、请求贵委裁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医疗、养老等手续,解决工龄问题,给予其作为职工应享有的职工待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75年12月份与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岗位为测量工。1992年初,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人找申请人谈话,让被申请人停薪留职,被申请人同意。一直到20xx年4月份,申请人才了解到,他的档案关系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经申请人了解,他的档案关系是在1992年7月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现在申请人的档案在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被申请人对于其档案关系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的事,一直都不知情,自停薪留职后,也未接到任何通知。

申请人认为,作为企业职工,应享有其作为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包括医疗、养老等,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申请仲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6月1日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3

申请人:刘,男,1xx4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组x号。

被申请人: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x市xx区路号房

法定代表人:罗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25x元(45xx元/月×2。5个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从x年x月至x1年x月)双倍工资差额4x5xx元(45xx元/月×11个月);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x元(45xx元/月×x个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1年1月4日至x1年x月15日的医疗费3xx35。5x元、交通费13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145元(5x元/天%×14x天)、劳动能力鉴定费3xx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14x元(41xx元/月×3x%×12个月×1x年);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1x元(45xx元/月×1x个月);

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伤残津贴4x5x元(45xx元/月×x5%×12个月×1x年);

八、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4x元(45xx元/月×12个月);

以上各项合计x1x1。5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于x年x月入职被申请人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岗位是搬运工,月工资为45xx元,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x1年1月4日上午x点上班时,刘在公司仓库F1号库内装卸货物时从5米高的货物堆上掉下,当时由12x急救车接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xx院区治疗,经医院诊断为:一、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1、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硬膜外下积血2、左颞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3、颅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内侧壁颧突鼻骨骨折5、右侧额部头皮挫裂伤;二、右中上肺创伤性湿肺、胸腔积血;三、右侧x、x肋骨骨折;四、有肩锁关节脱位;五、右侧髋臼撕脱骨折。 由于申请人无力负担继续治疗的费用,被医院强行要求出院。申请人共住院14x天,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医院建议继续康复治疗,加强营养,需专人陪护。x1年3月1日,申请人的受伤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事故。x1年x月2x日,申请人经过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等级为四级,停工留薪期从x1年1月4日起至x1年x月4日止。

基于以上的事实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请求,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早日依法裁决。

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刘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4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邮编:联系方式:

委托人代理人:

地址: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河北省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案由:

本人于20xx年3月12日与本案被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gf―———合同编号:s2—2—下同。),本案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81。16平方米,位于河北省市燕郊开发区规划路南侧的“上上城福成—淮福苑”五期第十二栋单元的号房。在万般期待中苦等一年,终迎来收房时刻,本人于20xx年3月4日接到被申请人的自20xx年3月6起的收房通知书,本人委托本案代理人于20xx年3月7日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按流程收房。但却等来了不符合合同约定面积(约定面积81。16平方米,实测面积为87。47平方米)及质量的商品房,被申请人要求本人依照实测面积补足全款方可收房,根据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约定,本人无义务承担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房价款。导致无法及时,有效验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请求:

请求仲裁庭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本案之

实际情况,对本人如下之请求给予仲裁支持:

1、本人要求先验收商品房,待验收完全合格,符合商品房屋交付之规定后,方履行支付相应款项之规定,要求流程明确,不模糊,收费项目明确,符合法律之规定。并要求被申请人不得懈怠,延误,故意拖延,不尽验收房配合等相关义务。

2、根据本案合同之约定,本人要求被申请方对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房价款承担双倍返还于本人,且产权归属于本人。即由被申请人(商品房出卖人)承担面积误差比7。775%中的4。775%误差比对应的3。88平方米的房价(单价*元/平方米)双倍房价款:3。88平方米乘于*元/平方米(单价)乘于两倍,合计*元。并于本人验收房屋交付其他合理款项时冲抵。

3、本人要求被申请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摊面积依据,并予于公示。

4、本人要求被申请方承担延迟交付,验收房的违约责任,向本人支付逾期交付房违约金:(首付款数+月供数)乘于33天乘于万分之一,合计*元。

5、本人要求被申请方承担因其无法交付验收房致使本人的日常误工费,合计:*元。

事实和理由:

本案所涉商品房存在如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流程及质量问题,从而导致本人无法验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1、被申请人验收房流程规定:先进行房屋实测面积验收签字———》补交超出合同约定面积的商品房屋款项――》拿到相应材料前往物业管理处进行相关流程――》拿到房屋钥匙实际勘测房屋面积及质量等事宜。本流程直接导致房屋所有权人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先交款后验收房屋,根据双方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之相关约定,不符合商品房验收交付的约定。

2、本案所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约定面积为81。16平方米。而根据被申请人出示的本案商品房实际实测面积为87。47平方米,实测面积多出6。31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7。775%之巨,根据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合同条款约定。但本案的被申请人(商品房出卖人)竟然要求本人(即本案的申请人,亦买受人)补足所有误差比面积总房价款(即多出的6。31平方米全部由本人承担),否则不提供验收房之流程操作,于合同之约定而不顾,于法不顾。从而导致本人无法验收房,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

3、被申请人无法正确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摊面积之依据。严重侵害了作为商品买受人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掩盖,混淆业主的建筑物的公摊所有权。

4、因被申请人的原因,导致本案所涉商品房延迟一个月多交付,约定交付日期为20xx年1月20日,实际通知验收房屋日期为20xx年3月6日。逾期33天,有严重的逾期交付行为,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相关约定,被申请方(出卖方)应按日向申请方(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证:

一、被申请方人证:

二、申请方人证:

1、单元的号房业主。

地址:

邮编:联系方式:

2、单元的号房业主。

地址:

邮编:联系方式:

物证: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来源于双方合法,有效签署成立。该合同原件被申请人(出卖人)两份,本人(即本案的申请人,亦买受人)一份,市房管局一份,工商银行燕郊分行一份。

2、入住通知单复印件。来源于被申请人签发邮寄。

3、来源于被申请人财务部签发。

根据本人与被申请人达成的仲裁条款,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仲裁请求

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所欠的工资、保证金共计xx元。

二、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到被申请人处上班,在上班期间按照公司要求交纳了xx元的保证金。在年春运期间公司决定申请人的工资为2500元,但是只发给申请人500元钱,剩余的`工资一直未给。20xx年4月申请人离开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并支付剩余的工资20xx元但是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公司的违法行为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合法权益。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6

申请人: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__字__号裁决书)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7

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路号,邮政编码:20xx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中国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路x号,邮政编码:553000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960。0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20xx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8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即甲方):武汉A有限责任公司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即乙方):武汉B有限公司

地址:C大厦六楼 电话:

案由:认证咨询服务合同纠纷

反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签订的合同;

2、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返还反申请人支付给被反申请人的7200元;

3、请求依法驳回被反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

4、请求依法裁决本案的仲裁、律师、差旅、误工、文印、通讯等费用由被反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为尽快通过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以便公司更好的进行生产经营和战略布局,抢占多媒体教育产品市场,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在20xx年10月8日签订了《认证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详见附件。合同签订后反申请人依据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约定向被反申请人支付了咨询费11200元整,反申请人诚意履行合同,也希望被反申请人按合同约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根据合同第二条约定,反申请人协助被反申请人进行现场咨询工作,被反申请人派员在反申请人配合下开展咨询工作。不过根据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双方确认的工作记录来看,被反申请人并未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合同签订后被反申请人没积极有效的履行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致使反申请人的认证工作停滞,造成反申请人客户订单流失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巨大,已经无法实现合同目的。鉴于认证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避免因此照成的扩大风险和进一步的经济损失,反申请人只好另行组织进行了认证工作,经过反申请人积极充分有效的工作现在已经顺利通过认证。

反申请人本着有好原则,并没有对被反申请人主张违约责任也没又要求被反申请人退还已经支付的11200元咨询费用,反申请人希望合作不成友谊在,本次合作不愉快的经历在下次合作时会有积极的改变,正是基于对再次合作的期望反

申请人没主动提出上述请求。

反申请人认为宽容忍让不能解决问题,咄咄逼人同样也解决不了问题,依法治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主旋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全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是法治的要求和必然。大到国家小到公司、家庭和个人都应依法办事,真正体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真谛。

本合同是由被反申请人提供的格式合同,纵观合同全文,被反申请人在主观上故意利用其在咨询领域的优势和经验以及反申请人的草率并无经验而订立了本合同,客观上看,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反申请人承担更多的义务,而在经济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反观被反申请人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极大的利益。这种不平衡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等价公平原则,也违反了反申请人的自主自愿。

本合同是在反申请人认证工作很紧迫而且又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合同标的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的划分以及风险承担等显然不合理,明显违反了公平合理和公正的原则,更违反了依法治国以及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另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反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签订的合同,返还反申请人支付给被反申请人的11200元;依法驳回被反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承担仲裁、律师、差旅、误工、文印、通讯等费用。

故此,提出如上仲裁请求,恳请仲裁庭依法予以支持,以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武汉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武汉A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26日

附件:1、反申请书副本1份,

2、合同;

3、支付凭证;

4、双方签字认可的工作记录;

5、被反申请人签字承诺后反申请人不再提起撤销合同及返还7200元咨询费的仲裁请求。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9

劳动者姓名:__性别:__,出生年月:__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x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________销售部负责人: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

申诉事由:

本人在____年__月__日进入___公司___工作,职务为____,月工资____元,用人单位在___年__月__日无理由辞退我,在该公司工作的___月期间,该公司未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买社会保险(当时公司录用我工作约定是没有试用期也答应给买社保的),现本人要求按照国家新劳动法合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1.要求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____(单月工资*0.5)元。

2.要求该单位补交__个月的社会保险。

3.要求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____(单月工资*2)元。

提供证据:

本人提供XX银行(公司代办的银行工资卡)卡折对账单

(提供工资条等,不涉及保密协议的证明文件,如打卡,签到等)工作介绍人:____

由于公司发工资是通过银行发放,向公司索要工资条,公司不给。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有考勤记录__此用人单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现申请仲裁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帮助我收集公司发放本人的工资记录和本人的考勤记录,以证明本人与该公司存在实事劳动关系而要求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

时间:__________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0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裁决解除《合作经营协议书》;

2、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称“股权转让合同”),申请人受让__公司100%的股权,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__公司20xx年度审计报告,双方约定股权转让款为8000万元,其中被申请人实际投资5500万元,股本溢价2500万元。

20xx年10月1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一份《关于公司往来款的确认书》,告知申请人其已通过向山西h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分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形式抽逃出资 万元,由于双方订立合同时被申请人隐瞒了其抽逃出资的事实,而依合同约定申请人受让的是合法完整的100%股权,因此,被申请人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此后,申请人也多次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抽逃的出资,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予以补足。

__公司因为资金短缺,曾多次要求股东追加投资,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申请人均作出积极回应,截止至20xx年1月15日,申请人累计已向被申请人及__公司流入 万元。经双方多次协商,20xx年3月28日名为《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纪要》的文件确认了申请人总计支付的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折抵__公司40%的股权,而被申请人剩余的股权转让款确认为4500万元(计算标准为:原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8000万元转让款扣减申请人已支付的3000万元及预估的__公司 万元亏损),之后,双方于20xx年4月7日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再次确认申请人受让100%股权变更为受让40%股权。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100%受让股权还是部分受让股权,被申请人的股权转让款中均包含其已抽逃的 万元出资,申请人始终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申请人也从未放弃要求被申请人充实资本,且屡次催告, 年 月 日申请人再次函告被申请人 日内返还抽逃的出资,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返还。

由于工程项目急需支付工程款,__公司已多次发函股东要求增加投资,但被申请人经申请人多次催告后其仍不履行返还出资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该行为已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仲裁庭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裁决如申请。

此致

申请人: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邓某,男,1967年9月生,籍贯:湖南,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公司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自20xx年1月29日依法解除,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480元(1740元×2月)。

二、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伤7级而产生的工伤待遇170112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其中工伤医疗补助金39886(14月×2849元)。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38976(80元×21.75天×0.7×32月)。

(三)伤残补助金22620元(80元×21.75天×13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20880元(12月×1740元)。

(五)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5750元。其中护理费80元×50=4000元,伙食补助50元×0.7×50天=1750元、

(六)交通费用20xx元。

(七)康复费用40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10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劳动岗位为新办公楼零杂工,用工时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按每天80元计,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月底,被申请人以现金给申请人发放工资。

发生争议的事实:

20xx年11月4日15:00左右,申请人依照被申请人的工作安排与同

事共同操作一台机器,整理新办公楼地面残渣,由于地面障碍物导致机器失控,将申请人右脚吸到机

器内致残,被申请人事后给予了申请人相应的医疗,但否认申请人的受伤事故为工伤并拒绝相关赔偿。

申请人无奈之下根据相关法律,向省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省劳动仲裁委仲裁确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后又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为劳动关系,目前判决已生效。

申请人依据判决向省社保局提出工伤申请,经审核,确认申请人20xx年11月4日发生的受伤系工伤事故,并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给申请购买社会保险,并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现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五)项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于20xx年1月29日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为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1月29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480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三)、(七)项和X省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等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170112元。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省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给予支持。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2

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地址:X市XX区XX大街号。

负责人:张,联系电话150X5123

委托代理人:李,系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XX市聚福大酒店,地址,XX市XX区路号。

负责人:赵,联系电话:183X7234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装饰费用170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事实与理由________年____月XX市XX市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向社会招标装修工程,先后有三家装修公司投标。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也参与投标,在投标书报价装饰款中提出“装修款不超过100万元。后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中标。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于________年____月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书》内容约定:装修工程应与________年____月底完成装修,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的装修工程实行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工程的总承包。合同规定:装修款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情况由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提出后经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同意。并经市建设银行审核,一次性包死不变。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向支付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的预付款,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方便施工。

________年三月初,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的原因。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提出,施工费应该涨到300万元。被申请人予以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由于施工费用无法维持,申请人终止了装修工程。同年四月底,双方达成协议,将装修款定为200万元。并请市建设厅经行审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在协议上签字。

底,申请人装修工程结束,经验收后,被申请人方同意接受。但被申请人却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支付剩下的170万元施工款。还认为申请人延迟完成工程,应当负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XX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目录(1)申请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2)劳动合同、双方达成的协议。(3)律师代理费的收据。

劳动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XX市聚福大酒店法定代表人:赵,职务:XX市聚福大酒店总经理,联系电话:183X7234地址:XX市XX区路号。

委托代理人:周,系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答辩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职务: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150X5123地址:X市XX区XX大街号。

委托代理人:李,系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方就被答辩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与我方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议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申请人主张我方支付的170万元施工款。是违反当初的合同协议的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不属于劳动法依据的情况。

1、申请人于我公司成立劳动合同关系是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初。申请人违反合同协定的“具体施工预算由甲方提出后经乙方同意,并经市建设银行审核。一次性包死不变的原则”自行提高施工费用到300万元。

2、在双方发生争议的情况下,申请人未向我方说明理由就停止装修工程,导致装修工程在________年的____月才完工,影响了我方的正常开业。根据合同发的相关规定应当由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由于经我方调查,发现劳务价格和材料价格上涨的问题,为了保证我方的正常开业。于是在________年____月底与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增加施工款到200万元的协议。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当装修款实际超出原投标书和合同规定的价款的一倍。须由我市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是工程款过高。我方按照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材料价格进行分析应当降低50万元的施工款,申请人拒绝。由于我方是国营企业,上级部门不同意申请人得170万元的施工款。

综上所述,我酒店认为。申请人要求的170万元的施工是违反合同的。是申请人为了弥补施工期间内自己造成亏损的无理请求。我公司的上述行为符合合同法和我市的相关规定。没有任何违规之处。请求贵会能够明察秋毫,依法裁决。

此致XX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市聚福大酒店(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3

请求事项:

1、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机补贴在内工资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341.40元;

3、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期间加班工资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__年8月17日-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的工资2758.64元;

5、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共计人民币29564.27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女士于__年7月17日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任国际贸易部经理职位。双方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月工资15,000元,手机通讯补贴为500元/月。由于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__年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公司要求办理了交接公司文件、电子文档等相关手续离开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请人除支付申请人__年7月28日至__年8月5日工资4,500元、100元手机通讯补贴[d3]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间(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资报酬及手机补贴,并且公司一直未依法与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支付加班费、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提出请求理由如下:

1、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申请人已经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申请人于__年7月17日到岗开始工作,月工资为15,000元,按照被申请人公司规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资,__年8月5日,被申请人支付了申请人__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资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请人一直拖欠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双方约定月工资15,000元,每月21.75个工作日为标准,申请人日工资为689.66元,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计13个工作日工资合计8965.58元,另外,根据双方的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每月支付申请人手机通讯补贴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请人仍然拖欠申请人手机费通讯补贴400元。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包括通讯补贴在内总额为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241.40元。

3、累计平时加班为36.5小时,休息日加班为一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申请人为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月21.75个工作日,月工资15,000元,则申请人的小时工资为86.21元,所以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加班费为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申请人__年7月17日到岗,被申请人应该在__年8月16日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截止__年8月2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被申请人也没有向申请人提出及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__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工资2758.64元。

5、根据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所以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资三倍计算的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任何单位不得少缴、不缴、拒缴。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5

申 诉 人

姓名 :

性别 :女

年龄 :27

民族:汉

用工性质:合同制

职业 :建筑设计

工作单位:

住址 :

电话 :

邮编 :

被 申 诉 人

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国籍:中国

用工性质:聘任制

单位地址

电话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6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

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7

申请人:姓名,男,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__省__市__县__乡__村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___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0755-_____。

申请事项:

1、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所拖欠的___年__月份工资__元,逾期支付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__元,小计__元;

2、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__元。

3、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所拖欠的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的'加班工资__元,以及逾期支付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__元,小计__元;

4、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应由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交纳的社保费用__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写明事实及主张依据等)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无视申请人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相关劳动法规,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提出上述申请事项,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

__年__月__日

仲裁申请书汇编 篇18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_________________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_____________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__________月的`工资赔偿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_____________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致_____________年_____月的加班工资__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