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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起诉状(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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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1

原告:xx市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组织机构代码。

民事纠纷起诉状(精选7篇)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币206409元,并支付原告上述款项自x年2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12月8日,被告将瓯海xx厂房防腐工程发包给原告,并与原告签订了《xx厂房防腐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施工面积约为1350㎡,总工程价约为100000元,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工程款。在原告施工过程中,被告又增加了xx厂房三楼、四楼的地坪防腐工程。合同对如何支付工程款作了约定:1、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总款30%作为合同定金;2、工程全部完成,经现场验收合格,核对施工数量,被告向原告付清工程款65%,余下5%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x年2月21日,被告验收了该工程,并对原告实际施工面积和工程总价款都予以了签字确认。原告实际施工防腐面积为3237.7㎡,工程总价款为256409元。时至今日,该工程的保修期早已届满,但被告分文未付余下工程款206409元。原告曾多次催讨该款项,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付。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为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予以判决。

此致

瓯海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2

原告:梁某,女,x年3月19日出生,汉族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垡头园3 号楼1单元X室.

电话(律师):

被告一: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中纺街

电话:

被告二:北京电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

电话: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 求法院判决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电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原告误工费14638元、护理费9400元,交通费120元,营养费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100000元。

二、 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支付原告残疾赔偿金(具体赔偿数额待伤残等级司法鉴定后再行确定)。

三、 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支付眼镜损失2080元。

四、 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支付手镯损失(赔偿数额最终以评估结果确定)

五、 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北京市朝阳区园号楼X单元X室.的住户,X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即本案被告一,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从事物业服务过程中,将电梯的监控、维护及保养委托给北京电梯有限公司(即本案被告二,以下简称“电梯公司”)管理。

x2年3月30日下午四点,原告买菜回家乘坐电梯,在原告进入电梯后按完楼层6层,电梯上行到6层后电梯门并未打开,之后电梯随即下沉,后原告拨打了电梯求救电话,一位接电话的服务人员告诉原告,她早已知道电梯已经坏了,只是还没有报修,并说一会有人来帮我开门。但电梯到达负二层后,门突然打开,迫于危险状态的原告从电梯中往外走,但刚要踏出电梯门时即被门口的台阶绊倒,导致原告摔伤。原告拨打了电梯的负责人王某电话后,被被告送往协和医院,后经过诊断为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右膝软组织伤。鼻背部轻微皮肤搓裂伤,鼻背软组织稍肿胀,鼻中隔右侧偏曲。右眼上下肿胀,青紫,皮肤擦伤。当晚原告在协和医院进行了正骨治疗及其他治疗后即出院回家休养。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被告二承担,同时被告二亦同意愿意愿意赔偿相应损失。原告摔伤时的财物损失为眼镜一副、手镯一个。在原告7月4日复查后与被告协商具体赔偿数额问题时,两被告却相互推诿并拒绝赔偿。

原告认为被告的作为物业管理服务部门及电梯维护部门,理应提供安全到位的设施设备及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被告物业公司及电梯公司在电梯出现故障问题的情况下,即没有封梯进行维修,又没有向业主发出警告标示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在原告被困电梯过程中,被告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如何脱险及地下二层的地面结构现状,进而导致了原告被摔伤的严重损害后果,在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赔偿时,二被告却相互推诿,为此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具状人:

x2年8月21日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3

原告:周,男,汉族,1xx5年11月x日出生,住xx市荷塘区新华西路号顺达花园5栋xx4号

被告:郭,男,汉族,1x年2月2x日出生,住xx市石鼓区明翰路x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154132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x1x4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支付。

事实与理由

x年原告与被告及旷越三人合伙出资经营xx市宏远商务宾馆,约定原告出资1x万元,被告出资5x万元,旷越出资25万元,原告实际出资1x4132元,宾馆由被告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原告、旷越两人不参与经营管理,只参与分红。期间旷越退出合伙,被告购买其所有股权。x年11月x日原告退出合伙,与被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原告退出合伙,原告将自己所持的宏远宾馆股份以1x4132元全部转让给被告,股份转让金由被告于x年11月5日开始支付,在x1年2月3x日支付两万元,余款在x1年 月1日前全部付清。然而协议签订后被告仅支付元一万元,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要求其支付余款,但是被告始终未予支付。

鉴于以上事实,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双方签订的协议,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民诉法》第1xx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诉讼请求,望贵院依法秉公处理,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1年x月5日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4

原告: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职务:董事长

地址:xx市xx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电话:

被告: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人:曹,联系电话:

地址:xx市渭阳东路招商局五楼西则

诉讼请求:1、确认我公司在被告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x年12月10日,我公司承建x公司商厦基础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未能按约工程结算。x年,我公司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诉讼,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及保证金等524余万元。x年12月5日,()咸经二初3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工程款4541409.42元及(利率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从x年元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利息,电费12712.53元,返还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8万多元,共计应支付工程价款等524万余元。被告未提出上诉。

x年元月,我公司向xx市中院申请执行,并要求查封x商厦一至八层大楼房屋全部房产,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当月28日,贵院以()执字第06-1号裁定书,裁定查封该商贸的全部房产。

x年6月,贵院对该商厦地下一层进行拍卖,拍卖款仅为260万元,尚欠工程价款等249.21万元和延迟支付利息344.88万元,两项共计594.09万元。对此,管理人在x年1月9日通知中予以确认。但却未支持我公司的优先受偿权请求。理由为我公司的要求无证据或无法律依据支持。

最高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94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该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而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申请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我公司在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据事实或法律相关规定,支持我公司的诉求,确认我公司在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依法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 话:

x年11月24日

民事纠纷主要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为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4.国家强制性

5.严格的规范性

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表现形式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各种民事纠纷,如离婚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房屋产权纠纷、合同纠纷、著作权纠纷等。民事纠纷若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不仅会损害当事人合法的民事权益,而且可能波及第三者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因此,各国都很重视民事纠纷的解决并建立了相应的处理民事纠纷的制度。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5

原告:,男,汉族,1x年x月x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男,汉族,1x年x月xx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身份证号:,电话:;

第三人:,女,汉族,1x年x月x日出生,住洛阳市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第三人:,男,汉族,xx岁,住洛阳市;

第三人:,女,汉族,xx岁,住洛阳市,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x名下,图号-x-,地号-x-,东临,西临,南、北临路的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

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四人系与第三人子女。1xx5年,在洛阳市批得宅基地一块(地号-x-)。1x年,、共同出资在上述宅院内建造上房三间、厨房及楼梯;1xx1年,、共同出资在上述上房基础上加盖二层。x2年12月15日,在主持下,原、被告等五人立下书面分家协议,约定上述宅院内房屋经原、被告协商作价24x元,由原告向被告支付1x元,该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与其他子女无关。之后原告又在上述宅院内房屋基础上加盖房屋约14x.3㎡。x3年3月x日,因病死亡。现原告要求确认上述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6

原告名称: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支行

所在地址:xx县双石流镇文化街中段A9-8号

负责人:郭 职务:行长 电话:(办电) 被告名称:xx县富德旺淀粉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xx县沙水镇红板村

法定代表人:杨 职务:董事长 电话:

诉 讼 请 求

1、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 实 与 理 由

x3年12月30日,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期内利率为年息7.56%,逾期利息为期内利率的150%。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分三期偿还,第一期30万元,到期日为x4年12月30日;第二期30万元,到期日为x5年12月30日;第三期40万元,到期日为x6年12月30日。贷款以被告的房屋抵押担保,抵押房屋在xx县法定房屋管理机构进行了抵押物登记。

贷款到期后,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含正常贷款利息、本金的逾期利息、应付未付利息的复利)均未按期清偿,故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7

原告:李ⅹⅹ,女,x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黔西县城关镇ⅹⅹ村ⅹⅹ组,电话:ⅹⅹⅹⅹ。

被告:贵州ⅹ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贵阳市南明区ⅹⅹ村ⅹⅹ路,

法定代表人:胡ⅹⅹ,

联系电话:13ⅹⅹⅹⅹ.

被告:彭ⅹⅹ,男,x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黔西县ⅹⅹ乡ⅹⅹ村ⅹⅹ组,电话:ⅹⅹⅹⅹ。

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公司

地址:贵阳市中山东路123号,

主要负责人:孙ⅹⅹ,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ⅹⅹ元(包括医疗费ⅹⅹ元、误工费ⅹⅹ元、护理费ⅹⅹ元、住院生活补助费ⅹⅹ元、交通费ⅹⅹ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将以上费用直接赔付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x9年8月16日9时30分,驾驶人彭ⅹⅹ驾驶贵APⅹⅹⅹⅹ号轻型普通货车从天平方向沿莲城大道往大转盘方向行驶,途径黔西县城关镇中心医院二分院门口时,因超速行驶碰撞正在公路上打扫卫生的原告李ⅹⅹ,造成原告受伤。原告受伤后,于当天被立即送往黔西县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于x9年9月4日出院,共住院19天。

另外,彭ⅹⅹ驾驶的贵APⅹⅹⅹⅹ号轻型普通货车属于贵州ⅹ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驾驶人彭ⅹⅹ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受伤。另查,贵APⅹⅹⅹⅹ号轻型普通货车在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险期间自x9年6月26日至x0年6月25日。

原告出院后,被告拒不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故原告依法诉至人民法院,请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ⅹⅹ市ⅹⅹ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ⅹⅹ

二○xx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

1、起诉状副本4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