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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毒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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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毒方案 篇1

物业小区是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场所,是社区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2月6日,区住建局出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要求对各住宅小区实行严格管控措施,扎紧小区疫情防控“网络”。

物业消毒方案(精选3篇)

《方案》分别就区域封闭管理、人员车辆管控、重点信息排查采集、公共部位清洁消杀、垃圾管理、宣传引导、物业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应急值守等8个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标准进行了细化。

在区域封闭管理方面,各住宅小区只留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临时关闭,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一律测温,发现异常要实施临时管控。

在人员车辆管控方面,所有进入人员和车辆逐一核查登记,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外来人员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必须有人领进并实名登记、检测体温。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

在重点信息排查采集方面,每天了解掌握小区内出租房和空置房动态,并张贴告示提醒租住人员及时到属地单位报备。加强对返乡、返工、返校的外来人员的排查登记,特别是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信息采集。

在公共部位清洁消毒方面,每天对电梯、门禁系统、单元门厅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消杀不少于2次,对楼梯道、地下室、健身设施等部位的.消毒消杀不少于一次,同时做好消毒消杀记录并公示。

在垃圾管理方面,做到日产日清,为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设置专门垃圾容器,内设塑料袋内衬单独放置、及时消杀,联系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在小区出入口设立并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垃圾容器,内设塑料袋内衬,安排专人进行消毒处理。

在宣传引导方面,每天早8点到晚8点利用宣传喇叭在各门岗不间断进行宣传劝导,每日不少于3次由物业巡逻人员携带移动喇叭进行流动宣传。在小区内公共部位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橱窗、戗牌、电子屏等进行宣传,利用微信等方式劝导业主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尽量不外出、出门戴口罩、进门要洗手。

在加强自身防护方面,门岗、隔离楼栋保洁人员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其余人员要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进行自我隔离,及时报属地单位和公安部门。

在应急值守方面,严格执行负责人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理。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制度,每天上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重要信息。

物业消毒方案 篇2

为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灾后医疗救援抢救通畅和灾后无大疫,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预案及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城区或乡镇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洪涝、干旱、冰冻雨雪灾害导致河道水库漫溢或干枯、危旧房倒塌、病虫泛滥、人员伤亡以及灾害次生的饮水水源污染、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

二、防控措施

1.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

3.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动员广大群众与单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灾后的垃圾、淤泥,指导群众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及时作好消毒处理。

4.开展消、杀、灭和除“四害”工作。

5.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防止灾后食物中毒发生。

6.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群众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动员工作,促进群众自觉地提高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能力。

7.充分发挥城、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作用,分片负责,群防群治。

8.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工作,防止疫情的交叉传播。

9.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制订相应预案,充分做好组织领导、队伍配备、训练、药械物资供应,随时准备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处置原则

按统一指挥、科学处置,依法监督、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四、各阶段任务目标及工作要求

(一)事件、灾害前

1.强化防范意识,做到常备不懈。成立由于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相关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长及二级机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卫生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处置小组:(具体名单和分工见每年的领导小组分工和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医政股、应急办、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长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灾害期间应急处置的调度、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2)材料信息组。由县卫健局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科教股、应急办及相关业务股室长组成,其职责是:负责收集各医疗单位好人好事信息、对外介绍我局采取措施、工作进展和困难、新闻报道,使社会关注、支持防洪抗旱救灾卫生工作。

(3)疾病控制组。由县卫健局分管疾控方面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疾控股、县疾控中心及各乡镇防保站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及时清除灾后垃圾、淤泥,负责收集各种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其他群体不明原因疾病的信息,并及时处置;负责对汛期突发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评价;负责现场流行病学控制、现场快速检测、采样;负责饮水水质的采集和检验工作,负责监督集中式供水单位、自备水源供水单位、分散式供水单位落实饮水消毒。

(4)医疗救治组。由县卫健局分管医政医管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医政医管股、中医管理站、妇幼保健股、县直医疗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指挥灾民的现场医疗救援,保证灾民救治绿色通道畅通。

(5)执法监督组。由县卫健局分管法监股、卫计综合执法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法监股、县卫计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防保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对汛期突发事件的综合监督执法。

(6)后勤保障组。由县卫健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办公室、财务股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资金储备、调配应急处置所需车辆、协调消毒剂、消毒器械、防护设施、药品等采购。面对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洪涝、干旱、冰冻雨雪灾害、溺水,充分做好医疗救治、防疫灭病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明确各自职能,做好灾前急救培训、卫生宣传和物质储备。灾前,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沟通,密切注意汛期动态,针对洪旱灾预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要及时掌握辖区传染病疫情和生活饮用水、农业生产用水的本底资料。县疾控中心应掌握全县的人口资料、健康资料、传染病发病资料、主要地方病分布资料以及主要动物宿主与媒介的分布资料情况。

2.做好人员、物质的转移。各低洼、曾被淹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预测水位,主动准备、有效应对。要认真排查医疗用房、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时发现隐患,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和水边及低洼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建筑物的安全防范。前期重点做好“三转移”,一是要注意危房、护坡塌方的防护和人员、物质转移。二是要科学做好科室的设置,划分各责任区,以便洪灾仪器、药品能有序转移。三是要充分考虑洪灾后引起的交通中断,早期筛查和动员预产期临近的高危孕妇等本辖区不具备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危重病人转移。对医疗废物、垃圾也应提前做好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卫生院在灾后不能短时恢复卫生服务的要准备好临时卫生急救服务点。

3.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组建洪灾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强化救灾防病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医疗急救,全体医务人员应掌握人工呼吸、体外心脏按摩、外伤现场处置等急救方法。县级医院要组建若干支应急救护队。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要组建由相应业务科室人员组成的疾病控制和卫计监督执法队伍。

4.建立并完善救灾防病应急物质储备。各医疗单位要备好医疗救治药品、器械等,县疾控中心要备足消、杀、灭药品、预防接种疫苗、消杀器械等,各单位汛前要对物质储备品种、数量进行检查,对储备不足和失效的,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仓库位置应充分考虑洪灾水位。在接到洪灾预警信息时,应充分做好停电停水准备,如:应急灯、蜡烛、清洁水、汽(柴)油等。

(二)事件、灾害中

1.迅速开展急救处置。在洪灾冲击时期以紧急救护为主要目的,根据事件的范围大小,事件紧急程度,按我局制定的《中方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当地医疗机构为所辖灾区现场急救的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抢救,采取边急救、边报“120”和县卫健局应急办,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范围、人员伤病、初步处理、到场的领导等情况。局应急办为医疗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县级医院救援队和车辆应24小时待命,保持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2.做好事件、灾害后“三情”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及时报告本单位的受损情况,是否具备医疗服务功能,了解辖区内“三情”(灾情、伤情和疫情)等信息和救灾防病工作的进展情况。按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报告内容分初报、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初报应在灾后24小时内网络报出,内容为国家“大疫情”网救灾防病信息中的附表,包括灾区受灾基本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和疫情情况;如出现网络中断的,按其内容传真或电话报告。阶段报告每天一报,每天9点前按附表网络直报,内容为灾情和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展和控制情况,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正。总结报告应在受灾30天左右报出,总结报告内容有灾害的发生情况,受灾基本情况,卫健系统损失情况,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控制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及评估,相关卫生资源消耗和需要补充情况、经验及教训等。

(三)事件、灾害后

1.事件灾害后,应立即成立或及时调整工作指挥机构,立即启动预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按预案开展工作,组织检查预案工作的落实,追究未履行职责单位人员的相关责任。

3.灾后的救灾处置及各单位职责大范围的洪水、河道漫溢干旱发生后易导致霍乱、伤寒、痢疾、肝炎、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鼠疫、乙型脑炎等洪灾后多发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的抓好预防控制,把各种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确保灾后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职责如下:

(1)各村卫生室特别是负责公共卫生职责乡村医生按属地负责原则,积极主动配合村委会做好灾后环境卫生的清理,负责本村的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全村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每天进行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对发现的传染病观察病人进行医疗巡查,落实灾后的预防接种或药物预防措施,负责本村环境消杀的技术指导,做好灾后的卫生宣传。

(2)各乡镇卫生院

A.做好辖区的医疗急救和巡回医疗服务,对疑似传染病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在重灾区要指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主动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如临时安置点灾民的疾病监测。

B.加强卫生应急救灾防病信息等各种信息报告。按有关规定指定专人具体开展灾后每日的救灾防病信息网络上报;对重点防控的传染病、食物中毒及主要传染病的主要症状(主要指相关传染病的前驱症状:发热及腹泻)监测实行每日电话报告制度和“零病例报告”制度;对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及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卫健局应急办报告。如无疫情流行暴发,“日报告”至报告之日起30天后结束。相关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

C.积极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及时清除灾后垃圾、淤泥,做好乡镇爱卫办组织的环境消、杀、灭的指导工作。协助疾控中心进行饮水卫生、食品安全等卫生执法,防止水淹污染食品向农村倾销。

D.做好健康促进。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大力宣传灾后防病知识,要把简单通俗易行的科学防病卫生知识教给群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

E.对辖区内设置灾民临时安置点的乡镇,要重点对临时安置点灾民开展救灾防病工作,掌握具体情况,保证供水的卫生安全,指导临时厕所的安置、消毒,对外环境进行消毒,并每日进行巡回医疗,了解传染病的发病情况,每日向县卫健局应急办报“灾民临时安置点救灾防病工作情况统计表”,直至灾民安置点撤除。

(3)县级医疗单位。

做好灾后的疫情监测报告、卫生宣传、灾后巡回医疗,保证灾后疾病的治疗处置,及时主动发现灾后疫情。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准备,随时准备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自灾情发生后,应安排应急、救治处置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络电话及时交我局应急办公室。

(4)县疾控中心

A.收集并统计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灾后疫情日报,对卫健局收集的全县受灾基本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由“大疫情”网上报。

B.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疑似传染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可能流行、暴发的传染病针对“三环节”进行控制;传染病发生达到《中方县卫健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标准的,按预案进行处置。

C.指导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保障饮水卫生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洪水退后要及时监督、指导对分散式、集中式供水(含二次供水)清理和消毒。灾后3周内应重点监督对集中式供水进行超氯消毒,并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对于分散式饮用水消毒,推行使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D.负责向广播、电视及相关单位提供通俗、简便、易行的灾后防病的卫生宣传资料。

E.科学指导因灾致死的人、畜尸体的处置,指导设置临时灾民安置点,并做好卫生防病、粪便管理、场所消毒、杀虫等。

(5)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组织做好灾区各项事宜的监督执法工作。

(6)爱卫股

针对灾后环境卫生,督促爱卫会成员单位把城区内灾后第一代垃圾3天内清运完毕,二代垃圾7天内清运完毕。灾后要适时组织开展和督导灾区的消、杀、灭工作,做到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杀工作同步。应对临时安置帐篷、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实施的消杀灭工作和重灾区人群较集中的生活区域内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开展的药物喷洒消毒工作进行重点督促。及时协调、督促清理蚊蝇孳生地,根据灾后疫情需要组织大面积灭鼠。

五、预案的终止

如无相关传染病发生,灾后30天终止抗洪救灾预案,依据县里统一通知,转入常规监测。如有疫情流行暴发,在该传染病最后一例病人发现并隔离控制后两个最长潜伏期内无该传染病再发生,则终止该预案。如灾后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相应处置预案处理。

六、善后处理

(一)评估与保持。灾害处置终止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灾后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灾害概况、灾害卫生处置、医疗救治、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灾害处理过程存在问题和经验及改进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跟踪,继续保持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巩固处置工作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二)奖励与补偿。对参加救灾防病应急处理置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或报请县政府给予表彰;对参与救灾防病工作而导致本人和亲属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受到影响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助和抚恤。

(三)责任追究。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认真履行报告职责和及时开展防洪抗旱灾害应急处置。对各类灾后疫情、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或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及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七、预案管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上交县卫健局备案,明确单位人员各自职责。

物业消毒方案 篇3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延民

副组长:乌东彪

组员:刁维芳等联防队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在街道、教体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